中联重科:澄清公告
2006-04-06 06:39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06-08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澄  清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期,有国内媒体称:"联想弘毅借收购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的股权,以实现间接对上市
公司中联重科的控制"。
    针对上述有关报道,经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建机院")确认,现澄清说明如下:
    1、2004年11月15日,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了《长沙建设机
械研究院改制总体方案》。根据该批复的精神,改制后的建机院的股权结构为:国有股38%、
经营者员工30%、财务投资者32%。本公司已于2004年11月18日就建机院改制情况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互联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整体改制的
提示性公告》。
    2、2006年3月30日,本公司接建机院通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有关问题的函》(湘国资改革函【2006】
79号)文件的精神,建机院已获准实施整体改制工作,将引进一家或两家财务投资者,财务
投资者在该公司股权中的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8%;建机院管理层和员工可依法受让省属国有
股权,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在该公司股权中的比例不得高于30%,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仍持有建机院62%的股权,不存在媒体所称"曲线MBO"的情形。本公司已于
200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互联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整体
改制的提示性公告》。
    3、建机院改制以来接待了包括联想弘毅在内的多家财务投资者。建机院国有产权持有人
未与任何财务投资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意向书等文件或作出安排。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互联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要求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进行信息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