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电力: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03-08-26 05:46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财政部关于电力企业重组工作中有关资产财务划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92号)和《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116号)精神,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2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8%)将无偿转让给公司第三大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转让后,重庆市电力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划转涉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待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股权划转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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