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A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2-04-15 20:51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一、公司简介 1、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ENERGY INVESTMENT CO.,LTD. 英文缩写:SEIC 2、公司法定代表人:劳德容 3、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坚 股证事务代表:周朝晖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33层 联系电话:0755-3684356 传真:0755-368424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33层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33层 邮政编码:5180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能源A 股票代码:000027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利润总额 860964258.50 净利润 398136838.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40833549.22 主营业务利润 1119373977.54 其他业务利润 2714748.58 营业利润 833531461.30 投资收益 -15813885.94 补贴收入 118636368.87 营业外收支净额 -7538968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6684996.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272988792.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为营业外收入633125.07 元,营业外支出-76022810.8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数32957.65,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32725933.06,合计-42696710.32元。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1999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3347807762.89 2297222927.17 2308022916.14 1583749777.70 1583749777.70 净利润 398136838.90 391697119.23 354902556.98 326970818.95 291471651.29 总资产 7764864405.23 7554237277.45 7544313536.46 5074135727.24 5051382472.56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2598529087.39 2529468495.97 2557938947.75 1655160072.54 1648409053.39 每股收益 0.3973 0.3909 0.3542 0.3606 0.3215 每股收益(加权) 0.3973 0.4210 0.3814 0.3606 0.3215 每股收益(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 0.4399 0.4357 0.3990 0.3606 0.3229 每股净资产 2.5931 2.5242 2.5526 1.8256 1.818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5321 2.2318 2.3347 1.6758 1.7300 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9526 1.2375 1.2375 0.8678 0.8678 净资产收益率 15.32 15.49 13.87 19.75 17.68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4.59 19.63 16.85 20.52 18.33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 16.96 17.26 15.63 19.75 17.76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要求计算的利润表附表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43.08 41.02 1.12 1.12 营业利润 32.08 30.55 0.83 0.83 净利润 15.32 14.59 0.40 0.40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6.96 16.16 0.44 0.44 4、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1002079444 534123209.53 840880952.38 208196374.86 152384890.06 2529468495.97 本期增加 110176477.77 35515153.01 398136838.90 508313316.67 本期减少 137385.71 439115339.54 439252725.25 期末数 1002079444 533985823.82 951057430.15 243711527.87 111406389.42 2598529087.39 变动原因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益金 实现利润、分红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项 目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国家股) 553982467 553982467 2、募集法人股 42833493 42833493 3、国家股转配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596815960 59681596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 405263484 405263484 其中: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 483941 483941 已流通股份合计 405263484 405263484 三、股份总数 1002079444 1002079444 2、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217309户。 (2)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A、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股)553982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8%。 B、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11943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 C、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850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D、景福证券投资基金575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E、科翔证券投资基金521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F、汉兴证券投资基金4500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G、西北电力建设总公司4383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H、深圳沙角火力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317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I、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30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J、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现注册资本为8.6亿元,法定代表人:劳德容,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常规能源、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人员培训、并承包有关建设工程。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4)报告期内,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能源”股票没有质押和冻结。 (5)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法定代表人:李黑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是全国第一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最大的国有控股公司,也是深圳市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代表深圳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综合型的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主要从事国有资本的产权管理和资本运作,担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并对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接受其监管。其主要职能是“投资、经营、管理、服务”,即:A、代表市政府持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B、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本的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国有资产收益进行再投资;C、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D、通过向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监管国有资产的运营;E、通过对所持有的国有产权、股权的运作,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劳德容 董事长 女 58 1999.4-2002.6 130872 130872 刘燕航 董事 男 58 1999.4-2002.6 高自民 董事 男 39 1999.4-2002.6 林腾龙 董事 男 61 1999.4-2002.6 117930 117930 刘 谦 董事 男 47 1999.4-2002.6 赵克强 董事总经理 男 59 1999.4-2002.6 83992 83992 杨海贤 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男 45 1999.4-2002.6 邵 崇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2 1999.4-2002.6 曹龙骐 独立董事 男 59 1999.4-2002.6 简基遥 监事会主席 男 61 1999.4-2002.6 86372 86372 杜德明 监事 男 57 1999.4-2002.6 64775 64775 林 青 监事 女 37 1999.4-2002.6 李润元 监事 男 57 1999.4-2002.6 张咏梅 监事 女 45 1999.4-2002.6 赵 立 副总经理 女 41 1999.4-2002.6 胡 坚 董事会秘书 男 37 1999.4-2002.6 佘晓明 财务负责人 男 39 1999.4-2002.6 2、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 名 所在股东单位 职务 劳德容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燕航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高自民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 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杜德明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委会副主任 林 青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系根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7人,其中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共7人,其年度报酬总额为131万元,其中19~25万元4人,15~16万元3人,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报酬总额为64万元。仅在公司领取业务经费的董事、监事共10人,分别是劳德容、高自民、刘燕航、林腾龙、刘谦、曹龙骐、简基遥、杜德明、林青、李润元,其中独立董事曹龙骐领取业务经费3.6万元,其他领取业务经费3.6~7.2万元的共6人,领取业务经费2.4万元的共3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上市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制订了或正在制订一系列公司治理规则。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和股东大会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规范执行《公司章程》,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组织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通知、登记,议案的审议、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的形成、公告均符合规范要求,股东大会有律师出席并见证。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内部组织机构均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人数、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并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事项,明确表达意见,如确实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时,均能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公司1999年4月即在董事会中设立一名独立董事,目前,公司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完善董事会结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争取2003年6月底前独立董事将占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今后将建立董事选举的累计投票制。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均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事会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开、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6)利益相关者:公司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认真做好股东来访和咨询工作。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分开情况 (1)人员分开方面:公司已建立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担任重要职务。 (2)资产完整方面: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本公司拥有完整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3)财务独立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开立独立帐户。 (4)机构独立方面:公司已建立独立的组织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分开情况:公司控股的深圳妈湾电力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公司所属电厂委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营和管理,电厂生产用原材料(燃煤)委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为采购供应。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是两家性质不同、股东不同的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1997年以前,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和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两家公司各自拥有两台30万千瓦机组,各自管理发电运行及备品配件的采购,共用设施重复、人员与机构重叠,成本和费用均不合理。根据国外电力行业电厂委托管理运行的成功经验,参照香港合和电力对广东沙角B电厂"工厂制"管理的做法,两家公司董事会分别作出决议,自1997年委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妈湾发电总厂对四台机组实行统一运行管理。通过学习、创新,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共四台机组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效率,有效地节约了成本,降低了费用,较好地处理了"公司制"与"工厂制"的关系,实现了电力生产的集约化管理。电厂委托管理运行成效显著。现在,负责四台30万千瓦机组生产运行的员工仅598人。1999年,妈湾发电总厂被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一流火力发电厂",2000年10月荣获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称号。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生产用原材料(燃煤)均委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为采购供应,这一模式是历史形成的。电厂燃煤采购一直是由国家统一分配、调拨,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唯一具有电煤供应专户的企业,因此,自电厂建成投产以来一直委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为采购供应燃煤,延续至今,有效地保证了电厂正常生产。目前我国煤炭供应尚处于总量控制、适当放开的局面,煤炭生产、运输受诸多因素制约,存在着产量、运量的不确定性,给电厂稳定生产带来很大风险,公司现行的煤炭采购供应模式有助于规避风险,保证安全生产,获取经济、社会效益。 本公司一直在不断完善自身生产运营能力,逐步理顺与控股股东的关系,积极探索把安全、高效的运营模式与上市公司独立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的途径,以最终实现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采购运输运营系统,这些工作也得到控股股东的理解和积极支持,1998年7月,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的股权给本公司,2000年9月,本公司顺利完成股权收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控股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生产运营与煤炭采购行为创造了前提条件。 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自身生产运营体系,最终实现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铁道部、交通部等部委召开的2002年全国煤炭订货交易会精神,根据全国煤炭产运需综合平衡和总量调控的市场形势,在保证企业生产稳定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有关部委申请设立"电煤供应专户",并逐步与煤炭生产、运输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期尽早建立公司独立的采购、运输系统。 六、股东大会简介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25日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决议刊登在2001年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董事会报告 1、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电力生产,经营范围:主要以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生产和购销为主;并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生产相关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仓储等业务;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房地产、租赁等产业;投资和经营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科技产业;经营和进出口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 (2)公司主要控股、参股企业经营情况 妈湾发电总厂清醒地认识到电力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克服西电东送等外部因素带来的压力和影响,全体员工齐心协力,拼搏进取,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电量为中心,以指标为关键,落实各级人员承包责任制,全面完成了全年的生产经营任务。 妈湾发电总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圆满完成了深圳市“迎峰度夏,安全供电”的重大任务。2001年,妈湾发电总厂实现三个安全生产一百天,连续安全生产达2060天。为抓住发电的有利时机,妈湾发电总厂2001年春节前就完成了#2机组的大修,到4月17日完成了#1、#3、#4机组小修,4台机组检修总工期比原电力部规定的工期缩短了25天,为抢发电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检修后机组的稳定性、经济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抢发电奠定了良好的设备基础。妈湾发电总厂全年完成供电量65亿千瓦时,提前6天完成全年供电任务。 在做好电厂安全生产的同时,妈湾发电总厂全面抓好经济运行和节能降耗工作,并全面加强费用控制和成本管理工作,实行成本预算控制和分级承包责任制,通过努力,妈湾发电总厂主要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最佳纪录,成本费用进一步降低。同时妈湾发电总厂以创建国际一流电厂为新目标,讲求实效,坚持创新,大胆改革,勇于实践,进一步深化创一流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月亮湾电厂为调整电源结构,提高供电质量与可靠性,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2000年开始实施了燃机“以大代小”工程。月亮湾电厂克服诸多困难,终于在2001年8月全面完成了“以大代小”工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深圳夏季用电高峰期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生产任务,全年完成供电量5.86亿千瓦时。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主营电力生产,注册资本5.6亿元,截至2001年底,总资产39.39亿元,净资产27.55亿元,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4.57亿元。2001年,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积极收回输变电工程垫付款和利息,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在2000年9月28日与广东省电力局签署输变电资产移交协议,又于2001年6月12日与深圳供电局签署了运行责任移交协议,从而为输变电工程实物移交及运行移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在政府业务部门和深圳供电局的支持下,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及时按月回收以往垫付的工程款和利息,2001年度共收到24018.02万元,该笔资金的收回对提升妈湾公司的资产质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主营电力生产,注册资本6.8亿元,截至2001年底,总资产32.89亿元,净资产15.47亿元,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3.55亿元。2001年,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5、#6机组续建工程全面开工,单项工程均按照网络计划如期完成,从2001年1月份开始,场地“七通一平”的后续工作进行,全厂场地振冲、强夯及主厂房打桩和防渗地连墙工程于4月23日按期完成,5月10日主厂房基础开始施工,6月8日浇罐第一罐混凝土,工程进入考核工期,7月13日,210/7米烟囱工程外筒如期滑升至205米的控制点(外筒封顶),8月10日,锅炉和电气集控楼钢结构开始安装,续建工程建设进入全面安装阶段,11月9日,5号锅炉汽包提前6天吊装到位。另外,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督促落实工程设计质报体系,工程现场设计基本完成;认真编好和执行一级网络计划;接入系统通过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的审查,出线工程报批和施工进展顺利;海水烟气脱硫完成方案确定,招标工作完成;经贸变电站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认真做好#5、#6机组续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挑选具有优良资质和良好业绩的单位参加投标,并由深圳市建设局招标中心主持进行。通过招标,包含主厂房建筑、锅炉汽机电气系统及设备安装、工程设计监理及220千伏架空出线工程等32个项目,合同价比概算价节约投资1.61亿元,节约24%。 2001年,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努力开拓市场,在建的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成功取得了龙岗大工业区项目的建设经营权,并积极推进南山垃圾电厂的选址工作,审慎推进宝安项目的合作工作,同时,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科研与开发并重,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和技术的国产化进程。 2001年,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实际投资项目27个,投资金额4.3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9亿元。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01年度的资本规模、融资能力、投资金额及项目数量、撤出变现项目及投资收益等指标均居全国同业前列,在《数字财富》等权威机构一年一度评审中,公司被评为中国创业投资50强中名列境内机构第一位。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本公司主营电力生产,生产用原材料主要是燃煤,本公司所生产电力全部供应给深圳供电局。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01年,虽然广东省和深圳市电力市场较2000年继续保持了一定的增长态势,但由于受西电东送和水电电量增加较多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电力生产形势比2000年却困难许多。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及早进行了针对性的安排,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狠抓电量落实,认真做好电力生产安全、平稳运行,保证了电力主体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公司投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00年配股共募集资金53666.47万元(已扣除配股相关费用),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配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股权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根据本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股权的转让基准日为2000年9月30日,会计生效日为2000年10月1日,转让价格为53174.41万元,截至2001年8月9日,本公司已支付全部收购款(其中以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支付6200万元)。 本次配股剩余资金6692.06万元已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35506.58万元。 3、公司财务状况 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物所审计,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原则,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为776486.44万元,比年初增加21062.71万元,增长2.79%;长期负债为48000万元,比年初减少43570.94万元,降低47.58%;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本公司净资产259852.91万元,比年初增加6906.06万元,增长2.73%;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净资产2.59元。全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34780.7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5058.49万元,增长45.73%;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11937.4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1107.02万元,增长58.04%;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税后净利润为39813.6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43.97万元,增长1.64%;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盈利0.3973元。 长期负债变动主要系公司本年度积极筹措资金提前归还长期借款所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变动主要系上年度公司收购的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自2000年10月1日起合并予本公司,致使上年度相应指标相对较小所致。 4、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西电东送”和“竞价上网” “西电东送”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竞价上网”是国家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重要举措。据能源电力部门预测,十五期间,广东省电力缺口达1500万千瓦,由于目前电网输送能力不足,西电东送最大能力只有300多万千瓦,即使到2005年电网完善后也只能接收西电1000万千瓦,尚不能满足广东省用电缺口。此种形势将对公司的电力生产产生影响。 (2)公司电力生产用原料主要是燃煤,如价格上涨,公司运营成本将有一些上升; (3)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市政府计划降低用户端电价,如公司电厂电价下调,将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5、公司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随着中国加入WTO,市场化竞争将日趋激烈,国家将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电力市场化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国家将大力实施“西电东送”工程。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面临企业内外的严峻挑战,也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及早提出应对措施,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力争化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把公司改革与发展抓得更实,管理抓得更有效,使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1)加大资产营运力度,积极稳妥地寻求新的投资项目,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2001年,公司加大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力度,积极参与了“西电东送”项目的调研工作。2002年,面临新形势,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抢抓机遇,积极寻找好的投资项目,收购优良资产,加紧对“西电东送”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使公司的规模迅速扩张。 (2)全力抓好电力主体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努力提高电厂的经济效益 电力市场化步伐不可阻挡,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将进一步加快,全国联网正逐步实现,全国性的大型独立发电集团正在形成。今后公司面临的不仅是省内电厂的竞争,更要面临区域性更大规模、更强实力,更低成本的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在电力运营中,必须始终坚持成本领先战略,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全面提高电厂整体生产管理水平、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将“竞价上网”与电价下调的压力消化在严格的内部管理中;同时要多争取发电指标,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长抓不懈,切实保证以良好的设备状况圆满完成全年的发电任务。 (3)加强电力市场调研,抓紧做好竞价上网各项准备工作 2002年,广东省电网各电厂电价将重新核定,竞价上网改革也将全面推开,公司必须加强电力市场调研,加强对“竞价上网”应对政策的研究,抓紧做好竞价上网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力量,调查、摸清、分析电价构成要素,从自身内部挖掘潜力,做到知己知彼,确立应变竞争模式,建立竞价上网的运作机制,争取公司效益最大化。 (4)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在企业运营机制与运作方式方面取得新进展 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科学的企业业绩、经营者业绩评价机制,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用人机制,真正做到选贤任能,优胜劣汰,奖罚分明;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和完善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机制。 6、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9813.68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379.46 万元。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37.95 万元,按照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1718.97 万元,同时本公司按所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补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926.13 万元、法定公益金934.60 万元,合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64.08 万元、法定公益金2653.57 万元,另外,因本公司一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计2831.50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38.49 万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1203.02 万元。 建议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1002079444 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现金股利(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剩余11198445.02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以2001年总股本1002079444 股为基数,用任意盈余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送股后任意盈余公积金剩余194030967.85 元。本年度本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如无重大因素影响,公司2002年度将进行一至二次分配; (2)2002年度用于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该年度所产生净利润在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余额的50%; (3)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高于50%; (4)2002年派发现金股利的比例将不低于实际股利分配的50%; (5)2002年公司将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的分配方案,董事会将根据2002年的盈利情况和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 八、监事会报告 2001年度,公司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信任和委托,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政策法规履行了职责。 1、本年度召开了三次监事会会议,参加了2000年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1)2001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深国资办[2001〗29号转发《印发关于做好我省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三分开”工作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方面文件;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年度报告、年度审计报告。 (2)2001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2001年中期总经理业务报告,2001年度中期报告。 (3)200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前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议《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报告》,并就整改报告的内容发表了看法和建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整改报告》。 2、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工作的意见: (1)2001年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遵照公司章程,重大决策均通过董事会形成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法进行经营运作,并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天健信德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天健信德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所列举的事项。没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无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监事会认为:2001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经理局的努力下积极应对电力体制改革,把握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完善了公司管理体制,规范了运作、加强了内部约束机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公司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九、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深圳能源(钦州)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占25%股权,累计投资1005万元。 2000年4月25日, 深圳能源(钦州)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同意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7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将所持有的25%的股权转让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石油总公司,2000年5月12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得到钦州市工商局的核准登记。 对于本公司合法转让股权一事,钦州市地税局强行认定并要求本公司缴纳营业税及其它附加税。为此,深圳市能源集团公司及本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诉,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11月28日专门就此事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出"关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961号),明确指出:"钦州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并未发生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因此,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对于转让方转让钦州公司的股权行为,不论债权债务如何处置,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无视客观事实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性解释,对于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主观认定为"资产转让",决定向本公司追缴营业税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达434万元。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于2001年3月28日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钦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罚决定。 2001年6月8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目前,本公司正等待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 2、根据本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26%股权的转让基准日为2000年9月30日,会计生效日为2000年10月1日,转让价格为53174.41万元,截至2001年8月9日,本公司已支付全部收购款。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借款、贷款与担保 A、根据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借款协议,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提供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投资安徽铜陵深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工程,及为期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计8200万元。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收借款利息,上述借款至1998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到期,到期后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不再计息。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已收回上述款项。 B、根据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鸿运成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23日和2001年7月23日签订的有关借款协议,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鸿运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200万元和653.8万元的短期借款,借款分别于2002年11月29日和2002年7月23日到期,借款利率为4.779%和6.10%,借款到期后本利一次付清。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鸿运成实业有限公司尚未归还上述借款本息计19073317.95元。 C、本年度,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转贷23000万元,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已全额偿还该款项。 D、根据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深能[1998〗113号文《关于下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担保的长期借款本金的0.2%,短期借款本金的0.4%向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收取贷款担保费。本报告期内,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收取贷款担保费1711078.00元、1698947.31元。 (2)代购燃煤、运费及委托管理费 根据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供煤协议》,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燃煤,由深圳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运输,并收取燃煤运输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每吨10.00元的价格向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收取管理费。本报告期内,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燃煤1219334吨,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支付燃煤运输费67063370.00元,管理费12193340.00元;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燃煤1304829吨,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支付燃煤运输费71765595.00元,管理费13048290.00元。 (3)代购固定资产 根据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与妈湾发电总厂签订的《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妈湾发电总厂代购置固定资产确认书》,本年度,由妈湾发电总厂代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计7778627.96元和7778627.96元,共计15557255.92。 (4)代运行成本 根据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与妈湾发电总厂签订的《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妈湾发电总厂2001年度成本费用结算确认书》,本年度,由妈湾发电总厂转至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的生产成本计514584162.85元和490295622.26元,共计1004879785.11元。 (5)场地使用权租赁 1999年11月25日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地合同书》,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内环路南侧,港湾路东侧的2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予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1996年7月1日起至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提出停止租地止,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0.00元。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应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本年度土地租赁费计240万元。 (6)垫资建设和租赁 本年度根据鑫源公司与妈湾电力公司的下属单位——月亮湾燃机电厂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和《代建委托协议》,月亮湾燃机电厂本年度为鑫源公司垫付建设资金计60390954.03人民币元用以购建鑫源公司的“S106B” 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该借款事项业经妈湾电力公司2002年1月18日董事会批准。截至2001年12月31日,鑫源公司已归还了上述月亮湾燃机电厂的垫付资金共计60390954.03人民币元及其利息计2169026.28人民币元。 为保证月亮湾燃机电厂应有的装机容量水平,妈湾电力公司拟租赁鑫源公司的S106B机组,于2001年8月1日与鑫源公司签订了《“S106B燃汽轮机发电机组”、“S106B燃机联合循环余热发电机组”租赁合同》和《2001年租赁费的补充协议》,该事项于2002年1月18日业经妈湾电力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2001年租赁费的补充协议》和2002年2月4日月亮燃机电厂与鑫源公司签订的租赁费确认协议,2001年度,月亮湾燃机电厂应支付鑫源公司“S106B”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租赁费计26576318.12人民币元;“S106B”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实现售电收入计67881196.81人民币元,月亮湾燃机电厂因此项收入取得增值税减半补贴收入计2017205.66人民币元,并取得场地租赁费收入计12750.00人民币元。 4、根据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协议书》,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将#1、#2发电机组和月亮湾燃机电厂的燃机及生产辅助系统、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将#3、#4发电机组及生产辅助系统委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需按0.015元/千瓦时的售电量,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运行管理费。本报告期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分别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运行管理费计57844900.00元、48840831.00元。 5、本报告期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单位。2001年支付给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总额为54万元。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200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下发了深证办发字[2001〗470号文《关于要求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本公司极为重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和《公司章程》,统一了思想认识,针对《通知》中列举的问题,公司逐项自查,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本公司《关于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刊登在2002年1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7、其他重要事项 (1)2000年9月,深圳市经济发展局以深经通[2000〗97号《关于妈湾电厂输变电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确认,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代深圳供电局建输变电工程总造价为66086.45万元。2001年6月12日,深圳市经济发展局主持了输变电配套工程运行责任移交仪式,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正式与深圳供电局签订协议,全面完成妈湾电厂#1、#2机组输变电配套工程,坪山、公明等7个变电站和妈西、妈─龙─梅等几条220千伏线路及一个微波工程的资产及运行维护责任移交工作。2001年度,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收到输变电配套工程款24018.02万元,截至2001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输变电配套工程款34498.87万元。 (2)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原广东省电力工业局)于1996年9月29日签订的《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产权移交协议书》规定,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为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建设输变电工程,深圳市人民政府将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产权及由此发生的债务,按照项目每建成一项移交给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对接收的输变电设备产权而承担的债务进行还本付息。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代建的输变电工程尚未完工。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已代垫输变电工程款计35547.92万元,已收输变电工程款及利息共计8256.72万元。 (3)2000年2月,经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电力[2000〗16号文和电力[2000〗25号文的批准,月亮湾燃机电厂实施“以大代小”的技改项目,工程预算53336万元。经过电厂上下团结奋战,2001年8月月亮湾燃机电厂“以大代小”机组已全部投入运行。 (4)2001年11月1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局以深贸通[2001〗26号文“关于给予燃油电厂2001年夏季顶峰发电补贴的通知”,对燃油电厂2001年5-10月份上网电量进行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完全燃烧重油的电厂每千瓦时补贴0.01元,完全燃烧轻油的电厂每千瓦时补贴0.016元。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月亮湾燃机电厂享受燃油电厂夏季顶峰补贴651.07万元。 十、财务会计报告 1、审计报告 * 机密 * 信德财审报字(2002)第70号审计报告 中国 深圳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与二零零一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与二零零一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小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渭华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 中国 深圳 2、会计报表(附后) 3、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之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惟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物流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份终了,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月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业已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6)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能源物流公司年末编制折合人民币会计报表的方法为: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二零零一年度市场汇价的平均值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合计数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之间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现金流量表中所有项目,均按二零零一年度市场汇价的平均值折合为人民币金额,由于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已作为调节项目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 (7)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坏账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决算日,本公司对各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本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按账龄分析法合理地估计坏账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本年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变更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变化列示如下: 计提比例 账龄 变更前 变更后 一年以内* 7% 7% 一至二年 10% 15% 二至三年 15% 30% 三至四年 25% 50% 四至五年 25% 80% 五年以上 25% 100% * 其中,本公司的发电收入系于每月末以当月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深圳供电局(以下简称“深圳供电局”)确定的售电量和深圳市物价局批准的电价与深圳供电局结算,并于下月收回款项,故本公司对一年以内的应收电费不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本公司采用了未来适用法,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零一年的净利润的影响详见附注2(19)。 坏账准备的细节在附注7、8中表述。 (9) 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燃料、材料和备品备件。 燃料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燃料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其他存货日常以计划成本计价,月份终了,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按存货的存销比例分摊计入存货成本与销售成本,从而将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本公司对于生产中已不再需要或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根据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将该等存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年度损益。 决算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由于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提取,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细节在附注10中表述。 (10)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决算日,本公司的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即按短期投资总成本高于总市价的差额提取跌价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短期投资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事项,故未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的细节在附注6中表述。 (11)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其中股票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他股权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拥有被投资公司20%至50%权益性资本时,以权益法核算;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权益性资本,以及拥有被投资公司20%至50%权益性资本,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本公司对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电力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成本与其在西部电力公司资产净值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设置“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项核算,并自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起分十年摊销;在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 决算日,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长期股权投资的细节在附注11中表述。 (12)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生产经营用实物资产以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00人民币元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用主要设备的物品。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惟妈湾电力公司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的数额调整入账;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一号、二号和三号、四号发电机组及海水脱硫工程按工程概算价值暂估入账,待竣工决算时,再将已入账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实际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4.75% 机器设备 10 9.50% 运输工具 5 19.00% 其他设备 5 19.00% 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的机器设备按产量法计提折旧,即根据设备寿命期及预计售电量,确定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机器设备的单位电量(千瓦时)折旧额,其中: 公司名称 折旧额(元/千瓦时) 妈湾电力公司: 妈湾发电厂 0.08 月亮湾燃机电厂 0.11 西部电力公司 0.08 决算日,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计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系按单个固定资产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产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预计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细节在附注12中表述。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与购建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在该项资产交付使用或完工之前,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在建工程于实际交付使用时转作固定资产。 决算日,对已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或足以证明已经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预计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减值的事项,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细节在附注13中表述。 (14)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计价。 A.妈湾电力公司的月亮湾燃机电厂和妈湾发电厂以及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料港务公司”)有偿取得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分三十年摊销。 B.能源物流公司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自取得之日起,分五十年摊销。 决算日,对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或足以证明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无形资产,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预计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事项,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的细节在附注14中表述。 (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A. 排洪渠工程费是指妈湾电力公司的月亮湾燃机电厂循环水排水通道建设费用,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分五年摊销。 B. 北京市宣武区万寿公园饭店项目(简称“万寿公园饭店项目”)系西部电力公司与北京市宣武区园林市政管理局合作开发的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其产权归园林市政管理局所有,西部电力公司从竣工验收单签订之日起,享有五十年有偿使用权. 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分五十年摊销。 C. 仓储系统软件费及办公楼装修费自费用发生之日起,分别按三年及五年摊销。 D. 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开办费余额一次性计入本年度损益类账项。 长期待摊费用的细节在附注15中表述。 (16) 收入确认原则 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的电力产品销售收入,以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与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标志确认电力销售收入。其中,西部电力公司的电力产品销售收入,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济委员会、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原名“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粤价[1997〗177号文《关于深圳西部电厂一期工程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所核定的上网电价(即年度售电量在26,300万千瓦时以下时,售电电价为0.4909元/千瓦时;年度售电量超过26,300万千瓦时以上的部分,售电电价为0.2078元/千瓦时),以及西部电力公司年度发电计划量,按加权平均上网电价计算确认电力产品销售收入。 油料港务公司的卸油收入,以完成劳务及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为标志确认营业收入。 能源物流公司的租赁费收入,以与租赁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租赁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为标志确认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的细节在附注30中表述。 (17)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细节在附注3(2)中表述。 (18)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予以编制。 本公司之子公司——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之前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和西部电力公司二零零一年七月 三十一日董事会决议,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业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会计报表的上年度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及重新表述。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油料港务公司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的,本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业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该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及重新表述。 妈湾电力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长沙市源冠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源冠实业公司”)的资产总额、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额分别占本公司资产总额、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额的比例均在10%以下;妈湾电力公司未将源冠实业公司的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是以本公司的子公司于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外商投资企业——妈湾电力公司和油料港务公司于税后利润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除外)中本公司所拥有的份额,对本公司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予以调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和往来款项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是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损益是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于本年度实现的损益扣除母公司所拥有份额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19) 会计估计的变更影响 如附注2(8)所述,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妈湾电力公司及西部电力公司变更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本公司采用了未来适用法。该等变更减少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的净利润计111,223,484.47人民币元。 (20) 利润分配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一日,本公司董事会三届九次会议向股东大会提议二零零一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为:对二零零一年度合并净利润计398,36,838.90人民币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按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份总数1,002,079,444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3.00人民币元;向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送红股100,207,944.40人民币元;用任意盈余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 共计送红股100,207,944.40人民币元。本次本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2001年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公司章程。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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