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热电: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3-08-07 05:4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贺伟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十一人,参与表决董事十一人,其中:董事长成锋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贺伟民主持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董事张万平因病委托董事刘建新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董事何嘉勇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郭致东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潘忠武委托独立董事朱瑛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下半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半年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本公司下半年分别为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源燃气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公司提供5000万元及10000万元的担保额,以用于其下半年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借款担保。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红山嘴电厂四、五级水电站技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为充分挖掘水力发电的潜能,同意公司投资4068.30万元对所属的红山嘴水电厂四、五级电站引水发电渠系进行改造,对升压站变压器和前池及压力钢管进行扩容后,各增1台4000kw水轮发电机组。 详细情况见公司技改投资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7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投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红山嘴水电厂四、五级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 投资数量:人民币4068.3万元 一、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玛河洪水期水能资源,挖掘水力发电的潜能,公司拟对所属分公司红山嘴电厂四、五级水电站引水发电渠系进行改造,对升压站变压器和前池及压力钢管进行扩容后,各新增1台4000kw水轮发电机组,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投入人民币4068.3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年均增加发电量2200万千瓦时,可给公司带来较好收益。 2003年8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以11票的表决票数一致通过了本次技改投资的议案。 二、投资主体 红山嘴电厂是我公司的下属分厂,目前装机容量5.7万千瓦,其主要在夏季利用玛纳斯河天山雪水及地下水进行水力发电,是公司夏季主要发电主体,该厂年发电量可达2.5亿千瓦时。 三、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对现有四、五级水电站的引水发电渠系进行改造,对升压站变压器和前池及压力钢管进行扩容后,在四、五级电站各新增1台4000kw水轮发电机组,该项目投资约为人民币4068.3万元,其中:四级水电站技改扩建投资2198.98万元,五级水电站技改扩建投资1869.32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红山嘴水电厂是公司夏季主要的发电主体,其所利用的玛纳斯河在夏季水量充足。近几年,随着垦区经济的飞速发展,用电需求量增势迅猛。该项目投产后将年均增加发电量2200万千瓦时,一定程度上缓解垦区用电紧张的局面。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两个水电站运行多年,部分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损。该项目的投入对于解除运行中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挖掘水电站潜能,充分利用当地水系洪水期水能资源有较大的帮助。同时,能够增加公司的发电能力,缓解垦区缺电现象,为垦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7日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03年下半年,公司计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借款担保; 对外累计担保金额:15000万元; 本次担保中,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次公告刊登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房产开发工程及天然气入户工程目前都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为保证工程资金及时到位和工程的正常进度,公司计划在下半年向其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借款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该事宜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开发区70号小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5.5%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成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机械设备租售、建筑装饰装璜、物业管理、维修、建材销售。 截止2003年6月30日,总资产212,220,223..07元,总负债188,817,311.19元,净资产23,402,911.88元,利润总额-2,037,241.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市幸福路24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11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成锋;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灶具,燃、气具配件。 截止2003年6月30日,总资产90,179,919.08元,总负债55,254,317.54元,净资产34,925,601.54元,利润总额-675,982.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计划担保情况 1、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元 2、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5000万元 上述子公司尚未向银行提出贷款及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因此有关具体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订,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本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开展的多元化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控股子公司2003年的运营发展,保证工程资金及时到位,使工程更好地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及贷款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刊登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告; 3、被担保公司2003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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