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
2002-04-16 21:42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4月16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数为84002万股,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84.9%。本次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本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经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A、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B、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C、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D、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付息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E、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到期偿还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F、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G、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期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H、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条款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I、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J、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K、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L、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M、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及章程修改事宜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
  同意8400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香港李伟斌律师行见证,并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公证处公证员对本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进行公证,并出具本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公证书。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6日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4月16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0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即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本公司股份数为8526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11%。本次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本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经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本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本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本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所做的《审计报告书》及经审计的本公司2001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200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核数准则分别进行的审计工作,公司2001年度合并净利润均为人民币267,633,94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6,763,394元、5%法定公益金人民币13,381,697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260,11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3,748,966元。根据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决定提取人民币106,400,000元作为2001年分红派息资金,以2001年度末1,33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80+元(含税)。
  7、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2年度审计(核数)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李伟斌先生、管维立先生辞去独立董事的申请,并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选举王翔飞先生、高宗泽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批准以下人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李伟斌先生:赞成票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管维立先生:赞成票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以下人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翔飞先生:赞成票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高宗泽先生:赞成票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本公司2002年度发展计划,并确认或追认董事会根据发展计划而实施的事项。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特别决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原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公司本章程自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原章程废止。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六十五条修改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当任一股东持股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采用累计投票制。
  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多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制度。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章程增加独立非执行董事内容。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A、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B、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C、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D、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付息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E、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到期偿还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F、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G、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期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H、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条款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I、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J、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K、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L、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M、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及章程修改事宜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配发及发行不超过现有发行在外H股股份20%的新股份(H股)的建议。
  同意85268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香港李伟斌律师行见证,并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公证处公证员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公证,并出具本次股东大会公证书。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6日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4月16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及H股类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本公司H股股份数为1216万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3.6%。本次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本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经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A、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B、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C、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D、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付息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E、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到期偿还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F、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G、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期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H、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条款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I、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J、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K、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L、审议通过关于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M、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及章程修改事宜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
  同意1216万股,占出席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香港李伟斌律师行见证,并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公证处公证员对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进行公证,并出具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公证书。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6日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及关于拟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现根据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及关于拟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根据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于200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载的《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和召开关于拟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告》”),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据此,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第105条、《规范意见》第5条、《公司章程》第53、57条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第56条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公告》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符合《规范意见》第8条的有关规定。
  3、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第105条、《公司章程》第73条的有关规定。
  据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国家股股东为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市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存管部以电子邮件方式传来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02年3月15日下午收市时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天津市政为贵公司国家股股东,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及见证,该国家股股东由其委托代理人李惠杰先生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在李惠杰先生表决了年度股东大会前6项议案后,因故离开会场,并全权委托大会主席马白玉女士代表其继续参加年度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第60条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共计2家,即辽宁省畜产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畜产”)和长沙海鸿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海鸿实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存管部以电子邮件方式传来的表明贵公司截至2002年3月15日下午收市时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前述2家公司为贵公司法人股股东,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前述法人股股东均由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其中,辽宁畜产及海鸿实业亦由其委托代理人出席了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章程》第60、61条的有关规定。
  3、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代理人共计1名,其姓名及持股数量与2002年4月10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传真至贵公司的委托表格一致,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前述股东代理人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章程》第60、61、62条的有关规定。
  据此,上述国家股、法人股、内资社会公众股及H股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根据贵公司所作的统计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年度股东大会之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共计8526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4.11%;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H股类别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共计1216万股,占公司H股类别股份总额的3.6%;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之内资股类别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共计84002万股,占公司内资股类别股份总额的84.9%;。
  2、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议事日程的动议逐项进行了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规范意见》第32条、《公司章程》第66条的有关规定。
  3、本所律师见证,受本次股东大会委托,沙乃强先生担任总监票人,沙乃强先生、田禾先生、齐丽品女士及明王月女士担任监票人对审议事项的举手表决结果进行了点算。
  4、根据会议主席宣布的举手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动议以普通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批准贵公司2001年度报告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关于批准贵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关于批准贵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4)关于批准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贵公司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所做的《审计报告书》及经审计的贵公司2001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5)关于批准贵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6)关于批准贵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7)关于批准贵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贵公司2002年度审计(核数)师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8)关于批准贵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9)关于批准贵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
  1)批准李伟斌先生不再担任贵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议题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批准管维立先生不再担任贵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议题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批准选举王翔飞先生担任贵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议题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4)批准选举高宗泽先生担任贵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议题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0)关于批准贵公司2002年度发展计划并确认或追认董事会根据发展计划而实施的事项之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1)关于批准贵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5、根据会议主席宣布的举手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动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批准贵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1)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的主要条款经年度股东大会逐项通过,其中:
  a.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b.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c.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期限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d.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付息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e.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到期偿还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f.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g.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转换期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h.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回售条款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i.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j.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赎回条款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k.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年度有关股利归属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l.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m.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关于批准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关于批准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4)关于授权贵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及章程修改事宜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5)关于批准贵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关于批准授权贵公司董事会配发及发行不超过现有发行在外H股股份20%的新股份(H股)的动议由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6、根据会议主席宣布的举手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以下动议以H股类别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的主要条款经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通过,其中:
  1)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期限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4)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付息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5)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到期偿还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6)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7)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转换期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8)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回售条款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9)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0)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赎回条款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1)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年度有关股利归属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2)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3)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关于批准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关于批准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4)关于授权贵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及章程修改相关事宜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5)关于批准贵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由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7、根据会议主席宣布的举手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对以下动议以内资股类别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的主要条款经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通过,其中:
  1)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期限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4)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付息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5)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到期偿还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6)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7)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转换期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8)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回售条款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9)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0)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赎回条款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1)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年度有关股利归属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2)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13)关于批准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2)关于批准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3)关于批准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4)关于授权贵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及章程修改相关事宜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5)关于批准贵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限的议案由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表决权的100%通过。
  据此,上述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第106条、《公司章程》第64、65、71、79条的有关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赵燕士 律师
                               200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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