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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2004-04-20 05:37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04-00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
2004年4月18日在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5人,参
加表决的人数为8人。董事罗国风先生因故委托董事长黄立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董事刘朝胜先生因公请假,独立董事陈汉华先生、柴强先生因故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并书面表决。4名监事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
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立平先生主持。
    会议认真讨论了公司经营层提交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6
2.43万元,净利润4346.56万元;净资产收益率6.04%。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3年实现税后利润4346.56万元,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
金共计434.66万元,提取税后利润的5%为法定公益金共计217.33万元,加上上年度
结转未分配利润6152.82万元,2003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847.40万元。
    由于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房地产项目融资较困难,且土地储备资金需求量大
,因此公司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无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六、通过《关于续聘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同意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公司2004年度会计
报表的审计事务所,其报酬不得高于人民币48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提案》
    因集团公司房地产投资资金需求量大,为减缓集团公司资金压力,同意将集团
公司持有的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95%股权以5444.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武汉华
中曙光软件园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拥有武汉华中曙光软件园有限公司80%的股
权,截止2003年12月31日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731.42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提案》
    同意罗国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根据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定函,推荐白起鹤先生为本公司的董事。
    附:白起鹤先生简历
    白起鹤,男,1947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
武汉市房地局、武汉市住宅总公司、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武汉房地产开
发公司等单位任职,1990年到武汉市住宅统建办公室,先后担任统建办副主任、主
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经理,武汉统建城市建设(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党委书记。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十、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2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2003年财务决算和2004年财务预算;
    2、审议2003年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7、审议更换董事的提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04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
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
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6:00;
    3、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4、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舒春萍、李雪梅
    电话:027-87561866、87561686
    传真:027-87561866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出席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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