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董事任职的独立意见
2004年4月16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选杨健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董 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杨健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杨健明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 二、杨健明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 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杨健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独立董事 200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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