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04-01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六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二楼会议室举行。董事长万冠清先生主持 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 器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贵金属除外)的销售,锅炉、水处理成套设备工程服务 ,公路货运,经营经外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公司拟将公司经营范围改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 、压力容器的制造、销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 ,金属材料(贵金属除外)、机电配套的销售,锅炉、水处理、环保产品成套设备工 程咨询、服务,租赁,公路货运,经营经外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本议案还须经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正案》 本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须经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4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 36,685,156.98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245,214.50元,实现净利润31,439,942.48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 43,994.25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3,143,994.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65,211,831.2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651,773.74元。 2004年上半年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04年6月30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6,000,000元,占 本次可分配利润的16.55%,剩余未分配利润80,651,773.74元结转以后年度。200 4年上半年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还须经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上半年报告及摘要》 五、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通知如下: 1. 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9月18日9:00时-11:00时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 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2)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正案 (3)审议公司2004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4. 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4年9月10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5. 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人和出席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股票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4年9月10日-9月16日(8:00-17:00)。异地股东可以信函 、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9月16日(含9月16日)公司收到为准。出席会议时 凭上述资料签到。 (3)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法: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地址:无锡市城南路3号 邮编:214028 电话:0510-5215556 传真:0510-5225852 联系人:徐叶丹 缪杰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8日 附: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至2004年9月10日,本人(单位)持有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 _______股,拟参加贵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华光锅炉股 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电话: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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