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8-23 05:5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3年8月2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投资建立“常林(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增加产品出口,公司拟在马来西亚怡保市与马来西亚万发集团合资建立“常林(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暂定名,最后名称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意向初期投资总额300万马币(约人民币660万元),注册资本260万马币(约人民币572万元),投资比例各为50%,均以现金出资。合资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为组装及销售常林牌装载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等工程机械及合资企业各方同意的其他品种及规格的产品,以作为常林工程机械产品向东南亚的出口基地。合资企业也可利用当地优质的配套件,提高组装产品的质量。
    投资方介绍:马来西亚万发集团,住所:马来西亚怡保市,万发集团主要业务包括进口、复新和分销各种品牌的工程机械、叉车、机械、商业车辆和农用拖拉机、农用收割机;经营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旅游业;注册资本:1000万马币,公司现有员工80多人。销售市场覆盖马来西亚和东南亚各国,在当地工程机械有很好的声誉,影响力强。
    2、关于北京、西安分公司改为办事处的议案
    随着常林工程机械配件社会化服务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公司拟将北京、西安原分公司改为办事处,不再经营配件业务,其它业务范围不变。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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