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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关于召开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4-04-15 05:31   

证券代码:600874(A股)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编号:临2004-009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和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H股、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公告

    兹公告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04年5月30日上午十时
三十分在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
和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
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作为特别决议案审议
    (1)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
议案。
    二、 H股类别股东大会需表决的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需表决的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
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本公司2004年4月14日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说明:
    本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统称
为“股东大会”。
    (1)凡在2004年4月29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
司股东(“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和分别出席H股类别股
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
人士是否股东)作为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委任超过一名股
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行使投票方式的表决权。
    (3)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须以书面形式委任(委任表格附
后)。此等委任表格可由委托人签署,也可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如果该委托表
格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则委托人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需
要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及代理人委任表格,须在大
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4)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04年5 月9日或以前,将拟出
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回复可用来人、来
函或传真传递。书面回复请采用所附“回执”或其复印件。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于出席股东大会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还须携
带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的委托表格。
    (6)预期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本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编:300051
    电话:86-22-23523036
    传真:86-22-2352310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3日
    附: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十时三十
分在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
    签署:
    日期:二零零四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中英文姓名全名(A股股东只填中文姓名)
    2.请随“回执”附上身份证/护照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3.对“A/H”股、“亲自/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三项需作出选择
之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04年5月9日或以前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方
式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政编码:300051
    电话号码:8622-23523036
    传真号码:8622-2352310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表格
    本人姓名(附注1)
    本人地址(附注2)
    持有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H股(附注3),
    股(附注4),为本公司之股东,现委任(附注5)大会主席或        地
址为
    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出席2004年5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在中国天津市
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的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
下列指示就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所列决议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
人可酌情决定赞成或反对。

    日期:二零零四年  月  日        签署(附注解)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在股东名册上所登记之全名(H股股东请同时填写中英
文全名)。
    2.请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地址。
    3.请划去不适用的股票类别。
    4.请填上以阁下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中与该等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股
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阁下名义登记之
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5.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
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
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受委派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本代理人委任
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字人签字认可,否则视为委托无效。
    6.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某项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
如欲投票反对某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未填视为弃权。如
无任何指示,受委派代理人可自行酌情表决。
    7.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票持有
人为公司,则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经由公司董事或正式授权人签
署。
    8.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如该表格由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则应连同签署
人经公证核实之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开始举行时
间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方为有效。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和
平区贵州路45号(邮政编码300051)。采取传真方式送达亦为有效(传真8622-235
23100)。
    9.股东代理人代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携带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代理人
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须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填写;其中一份依据附注8送
达本公司;另一份则由股东代理人依照附注9于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3日
    附: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H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致: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十一时在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的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
券部分发行条款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
    签署:
    日期:二零零四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中英文姓名全名
    2、请随“回执”附上身份证/护照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3、对 “亲自/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护照”两项需作出选择之栏目,请
划去不适用者。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04年5月9日或以前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
方式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政编码:300051
    电话号码:8622-23523036
    传真号码:8622-2352310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类别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表格
    本人姓名(附注1)
    本人地址(附注2)
    持有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
    股(附注3),为本公司之股东,现委任(附注4)大会主席或        地
址为
    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出席2004年5月30日上午11时,在中国天津市和平
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
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列决议行使表
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人可酌情决定赞成或反对。
  
    日期:二零零四年  月  日        签署(附注解)
    附注:
    1、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在股东名册上所登记之全名(H股股东请同时填写中英
文全名)。
    2、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地址。
    3、请填上以阁下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中与该等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
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阁下名义登记
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
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
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受委派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本代理人
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字人签字认可,否则视为委托无效。
    5、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某项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
如欲投票反对某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未填视为弃权。如
无任何指示,受委派代理人可自行酌情表决。
    6、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票持
有人为公司,则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经由公司董事或正式授权人
签署。
    7、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如该表格由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则应连同签
署人经公证核实之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最迟须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开始举
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方为有效。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为中国天津
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邮政编码300051)。采取传真方式送达亦为有效(传真8622
-23523100)。
    8、股东代理人代股东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时须携带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代
理人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9.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须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填写;其中一份依据附注7送
达本公司;另一份则由股东代理人依照附注8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时出示。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3日
    附: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致: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十一时三
十分在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的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
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签署:
    日期:二零零四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中文姓名全名
    2、请随“回执”附上身份证及持股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3、对 “亲自/委托代理人”项需作出选择的栏目,请划去不适用者。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04年5月9日或以前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
方式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政编码:300051
    电话号码:8622-23523036
    传真号码:8622-2352310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适用之股东代理人委托表格
    本人姓名(附注1)
    本人地址(附注2)
    持有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
    股(附注3),为本公司之股东,现委任(附注4)大会主席或        地
址为
    为本人之代理人,代表本人出席2004年5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在中国天津市
和平区贵州路4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关于修改公司A股可转换债券部分发行条
款的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就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列
决议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之代理人可酌情决定赞成或反对。
  
    日期:二零零四年  月  日        签署(附注解)
    附注:
    1、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在股东名册上所登记之全名。
    2、用正楷填写委托人地址。
    3、请填上以阁下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中与该等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
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阁下名义登记
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3、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
栏内填上阁下所拟委派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内
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受委派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本代理人
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须由签字人签字认可,否则视为委托无效。
    5、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某项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
如欲投票反对某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未填视为弃权。如
无任何指示,受委派代理人可自行酌情表决。
    6、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票持
有人为公司,则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或经由公司董事或正式授权人
签署。
    7、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如该表格由阁下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则应连同签
署人经公证核实之授权书或其他有效授权文件)最迟须于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开
始举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办公地址,方为有效。本公司的办公地址为中国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邮政编码300051)。采取传真方式送达亦为有效(传真
8622-23523100)。
    8、股东代理人代股东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时须携带已填妥及签署的股
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9、本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须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填写;其中一份依据附注6送
达本公司;另一份则由股东代理人依照附注7于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时出示。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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