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方明华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作出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独立董事签名: 瞿宝元 任祖武 白暴力 王忠明 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