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股份: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3-08-01 05:35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3名具有表决权,持有公司股份9755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嘉先生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与会股东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股份与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为顺应新的市场形势,集中精力做好主营业务,减少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与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齐纸公司” 之间进行资产置换。公司以冰雪运动器材厂的资产 不包括银行贷款 和拥有的齐齐哈尔冰刀工业有限公司65%的股权与齐纸公司的化机浆生产线及相应的原材料采购部门资产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为:同意97555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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