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2003-01-10 05:33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周显文董事因事请假,委托邓耀光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春保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陈春保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预案; 二、关于提名陈莉茜女士为公司董事的预案; 三、关于宗关水厂2003年技术改造方案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鉴于宗关水厂工艺系统水平较为落后、技术装备及水处理设施超期服役现象严重,同意2003年实施3泵房配电系统改造及2泵房等项目的建设,安排改造资金5723万元。 四、经总经理邓耀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3年2月19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文鑫先生和李光先生就公司董事变更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董事长陈春保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是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存在上述原因之外的其他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陈莉茜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同意上述董事会预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9日 附:陈莉茜女士、陈玮先生简历 陈莉茜女士,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武汉市优秀专家,中共武汉市委第七届党代会代表、中共湖北省委第七届党代会代表。历任武汉市自来水公司设计院土建室副主任、主任、武汉扬子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院长,同时兼任武汉扬子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现任武汉三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武汉市监理协会常务理事。 陈玮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规划设计院结构室副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2003年2月19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东方商都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同意陈春保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陈莉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03年2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代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时间:2003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东方商都5楼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5600546 传真:027-85877108 邮编:430023 联系人:李丹 3、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代理资格证明以及公民身份证登记,外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登记。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登记。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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