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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4-09-25 05:33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04-1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
24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培训中心召开。会议到会股东及代
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3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5%,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组建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
    公司名称: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
    (二)股东组成、出资额、出资比例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赵锡勇等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以货币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三)该公司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布袋除尘器、气力输灰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
销售。
    同意:8330万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大型高效布袋除
尘器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同意:8330万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三条公司于2002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7
2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2002年7
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修改为:
    第三条公司于2002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7
2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2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
/股,共计4000万股,其中,新增可流通股份1600万股,于200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万元。
    (三)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000万股,公司设立时经批准的股
本数为60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0%。发起人认购……。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4000万股,公司设立时经批准的股
本数为6000万股,占公司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2.86%。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

    (四)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00万股,其中非上市流通股6000万股
,上市流通股4000万股。
    修改为: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000万股,其中非上市流通股8400万股
,上市流通股5600万股。
    由于公司发起人股东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诸暨机床厂已分别更名为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内
容作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财税、股份登记等相关变更手续。
    同意:8330万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民先生现场见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与会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
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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