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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海纳:收购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过渡自查报告
2004-06-23 06:31   

                   关于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有限公司
            收购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过渡自查报告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1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
的通知》,收购人——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溶信),就协议收购浙
江大学企业集团公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集团)所持有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大海纳)国有法人股股权事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收购概述
    2003年2月14日,珠海溶信与企业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企业集团持有的浙
大海纳256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28.44%)。转让价格为每股为6.33元(2002年度经审计每
股净资产4.21元),此次转让总价款为162048000元。
    2003年6月20日,珠海溶信与企业集团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企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浙大
海纳国有法人股2560万股股权委托珠海溶信管理,代表企业集团依法行使除股权处置外的股东其
他权利,托管期限一年(自协议签订日起计算)。珠海溶信预付此次股权转让款的50%。
    2004年2月5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60号”文批准,同意
此次国有法人股转让事宜。
    2004年3月12日,珠海溶信与企业集团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托管结束)。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珠海溶信持有浙大海纳国有法人股2560万股,为浙大海纳的第一大股
东。
    二、过渡期间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股权托管期间,珠海溶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保持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完善治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了控股股东的职责和对被收购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2003年7月25日经浙大海纳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浙大海纳董事会改组
的议案。原董事李立本、禇健、黄成、陈均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新增补吴勇、邓鸿飞、沈
益军、薛卫国、纪鸿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原独立董事钟晓敏因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新
增补丁振海、萧志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改组后公司董事会共有九人,其中独立董事为三
人。之后,浙大海纳董事会先后召开了六次会议,历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均获得了浙大海纳董事会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也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过渡期间,珠海溶信没有影响浙大海纳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将浙大海纳的股权进行质押;
浙大海纳也没有进行再融资,没有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
    三、关于上市公司的情况
     1、在过渡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净资产50%;上市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珠海溶
信没有占用浙大海纳的资产和资金。
     2、上市公司和珠海溶信在人员、财务、资产上完全分开;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原
有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均保持独立。

    特此报告!


                              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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