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清洗:对外投资公告
2006-01-17 06:43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蓝星清洗    公告编号:2006-002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2日与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东大")在北京签
署了《出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4900万元作为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98%。
    上述对外投资已经本公司于2006年1月11日下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际参会董事八名,以八票同意,○票反对、弃权通过该议
案。同时此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未超过董事会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企业名称: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东路2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继文
    注册资本:1987万元
    经营范围:强酸、强碱、弱酸、弱碱型离子交换树脂及苯乙烯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558.68万元,净资产3,669.81万元,负债合计
6,888.87万元,销售收入11,102.94万元,利润总额450.17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东大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其36.2%股权,
其余均为自然人股东持有63.8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现金人民币4900万元出资,占新
公司注册资本的98%;淄博东大以自有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环氧丙烷、聚醚多元醇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资协议》约定,新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派出三名董事、淄博东大
派出二名董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公司与淄博东大各派出一名监事、另一名监事由
职工代表担任。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2006年1月12日起即生效。
    违约条款: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如因某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
定的义务、违反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保证、承诺,致使新公司不能设立和/或无法经营,对方
有权向违约方索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就其违约行为导致和/或造成的对方所承受的直
接和可预见的损失进行赔偿;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成立后拟从事的化工新材料烷氧丙烷、聚醚多元醇的生产、销售,将进一步扩展
公司在化工领域的业务范围,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新公司上述产品仍属于化工原材料,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将受化工行业周期性
及上下游产品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淄博东大签订的《出资协议》。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