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1-08-17 11:22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8月15日上午 九时在重庆市电力公司2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公司股份98022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1%,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公司副董事长万大晖先生受董事长委托,主持了本次大会。
  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投资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
  赞成:980223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陈启华先生辞去 公司监事职务,补选胡再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9802239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附 胡再忠先生简历:
  男,1953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重庆铁路分局审计处长,历任重 庆铁路分局建筑段财务主任,重庆铁路分局财务处副处长。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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