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005-04-12 06:33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05-0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
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请副总经理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聘请副总经理的任职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同意《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涂光备、沈福章、付连元
                               200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