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原 宜:关于部分国有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03-10-28 06:53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原宜    公告编号:2003-42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10月27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抄送
的《关于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291
号),同意将湖北红旗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150万股、宜昌市夷陵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国家股3849.3万股一并转让给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该
《批复》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还须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该项工作正在审批中,如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完成,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10999.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61%,将成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湖北红旗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宜昌市夷陵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股权过户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291号)文《关于国投
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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