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鸿 基: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中广媒体传播公司等
2001-12-31 23:04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60%的企业—— 福建东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络公司)于2001年12月1日 在福州市东南网络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议,会议就东南网络公司增资扩股事 项形成决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同意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中广媒体传播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 (以下统称为中广媒体公司)投资人民币1.2亿元,并获取东南网络公司 20.15%的股份。东南网络公司此次增资扩股的作价是以截止1999年5月31日经 资产评估调整的净资产人民币5.42亿元为基础,调整作价为人民币4.755亿元。 (二)同意中广媒体公司投资完成后,东南网络公司原有股东按余下 79.85%的比例稀释其原所持股份。东南网络公司增资扩股前后股东持股比例 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扩股前 增资扩股后 1.本公司 60% 47.91% 2.福建广播电视传播总公司 35.2% 28.11% 3.福建广源发展有限公司 4.8% 3.83% 4.中广媒体公司 0 20.15% 截止2001年12月30日,中广媒体公司投资入股东南网络公司资金人民 币1.2亿元已全部到位,东南网络公司正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鉴于中广媒体公司具有开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业务的资金、技术和专 业管理等实力,本公司董事局已于2001年11月12日在本公司27楼会议厅召 开会议,会议就有条件授权中广媒体公司代表本公司所持东南网络公司股 权行使对东南网络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有条件授予中广媒体公司代表本公司所持东南网络公司股权 行使对东南网络公司的经营权、管理权,授权期限为三年,即2001年12月 30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同时同意委派中广媒体公司吕瑞峰先生、 辜勤华先生代表本公司出任东南网络公司董事会董事。 (二)公司授予中广媒体公司代表本公司所持东南网络公司股权行使对 东南网络公司经营管理权的前提条件是中广媒体公司承诺本公司以下事项: 1.中广媒体公司须维护本公司作为东南网络公司股东的一切利益,并 以其认购东南网络公司增资扩股的人民币1.2亿元出资或由此出资取得的 东南网络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以弥补由于中广媒体公司责任导致本公司 的利益损失。 2.在授权生效后6个月内,中广媒体公司单方面负责完成20万套机顶 盒及相关配套设备投入东南网络公司;在授权期内,完成100万套机顶盒 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投入。上述投入只享有参与东南网络公司相关业务的 收益分成权。 3.中广媒体公司承诺将其所具有的政策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 和业务资源带入东南网络公司,以东南网络公司盈利为经营目标,全面 开发福建有线网络的各项业务,确保东南网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提升东南网络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经济价值。 本公司对中广媒体公司的有条件授权,在发生以下事项任何一项 时,本公司有权随时终止该授权: 1.中广媒体公司取得本公司上述授权的承诺履行事项(即授权成 立的前提条件)任何一项未严格落实履行时。 2.由于中广媒体公司责任,本公司在东南网络公司的利益受损时。 3.中广媒体公司在取得上述授权经营管理东南网络公司期限内, 东南网络公司未实现盈利,资产未实现增值时。 4.中广媒体公司在取得上述授权经营管理东南网络公司期间,违 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东南网络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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