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1-11-02 15:00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1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上海市赤峰路8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到9人,实到7人,1人委托,1人请假。会议一致同意公司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在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互保额度为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每笔贷款的期限为一年(含一年),合作期为两年。 公司于2001年10月31日正式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为担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依照对等性原则为对方银行贷款进行担保。 2、双方均以保证方式为对方担保。 3、双方为对方担保一年期(含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4、借款方应提供反担保,并保证到期按时归还银行本息。担保方应积极配合借款方办理各项担保手续。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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