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白 鸽: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2-08-14 05:15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ST白鸽
  公司股票代码:000544
  二、法定代表人:朱宝贵
  三、董事会秘书:曹长岭
  证券事务代表:马学锋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华山路78号
  联系电话:(0371)7635588-2762
  传  真:(0371)762801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450007
  七、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净利润(元)             -13,179,145.34     1,932,645.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8,044,807.35     1,673,802.76
  净资产收益率(%)              -37.33        0.727
  每股收益(元)                -0.049        0.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35        0.016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元)           -5,134,337.99      258,842.52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6月30日
  总资产 (万元)              115,709.03      121,142.25 
  股东权益(万元                3,530.21       4,838.49
  每股净资产(元)                 0.13         0.1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0.02         0.09    
  注: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第二节、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额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 46222人。
  三、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类别
  1   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92,536,432     34.34       国有股
  2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68,181,818     25.30       法人股
  3   范磊             593,600     0.22       流通股
  4   李业贤            400,000     0.15       流通股
  5   陈玉英            380,500     0.14       流通股
  6   王瑛             326,202     0.12       流通股
  7   关凌晨            319,498     0.12       流通股
  8   杨正红            278,863     0.10       流通股
  9   郭辉             270,100     0.10       流通股
  10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250,291     0.09       流通股
  注:1、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股份中有3900万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
  第三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第三届十次会议,选举朱宝贵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朱国峰为公司总经理,王辉、刘民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周义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蒋蒙宁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史占勇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辉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此项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3月19日的《证券时报》。
  三、公司于2002年4月19日—22日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国峰、曹长岭为公司董事,胡继发、田瑛为公司监事,周义德、陈金义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卜祥济、王森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四、公司于2002年4月22日召开监事会第三届八次会议,选举胡继发为监事会主席,卜祥济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
  三、四项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
  五、公司于2002年5月25日召开董事会第三届十二次会议,聘请王明远为公司副总经理,王辉为公司总会计师。
  此项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5月29日的《证券时报》。
  六、公司于2002年6月28日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聘请朱永明、李健豪为公司独立董事。
  此项决议刊登在2002年6月29日的《证券时报》。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项目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增减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元) 244,188,948.19  212,734,773.74  31,454,174.45  14.79%
  主营业务利润 (元) 58,866,904.12  63,252,815.09  -4,385,910.97  -6.93%
  净利润(元)    -13,179,145.34   1,932,645.28 -11,246,500.06 -581.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元)   -36,670,702.66 -43,111,791.78  6,441,089.12   14.94%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1,157,090,314.80 1,161,424,894.02 -4,334,579.22  -0.3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35,302,099.35  48,394,944.03 -13,092,844.68  -27.05%
  股东权益)(元)
  2、增减变动原因
  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79%,主要是由于对外出口增加所致。
  ⑵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降6.93%,主要是由于酵母产品销售毛利率降低所致。
  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了14.94%,主要是由于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⑷股东权益比期初减少了27.05%,主要是由于当期经营亏损及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磨具产品生产销售、出口和酵母产品的生产销售。磨具产品(自产自销)方面,今年上半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13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6537万元减少399万元,下降了6%。其中涂附磨具产品上半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0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4%,销售量为169.7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38%,但销售毛利率却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1个百分点;固结磨具产品上半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009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30.2%,销售量为1769吨,比去年同期下降26.8%,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了7个百分点。
  从总体情况看,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市场售价的下调,涂附磨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基本稳定,并略有上升;固结磨具产品除个别品种外,其余均呈明显下滑趋势,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市场前景则不容乐观。
  酵母产品是公司2000年收购的高科技企业“丹宝利酵母有限公司”的主导产品,本公司占该公司90%的权益。报告期内,该公司销售收入32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产量1871吨,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酵母产品由于近年来市场竞争加剧,迫使该公司降低产品售价,加大销售费用投入,致使销售毛利率巨幅下降,因此,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主营业务行业构成                          单位:元
           2002年1-6月             2001年1-6月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磨具   
      212,134,363.93 160,870,012.16 24.17 181,043,653.13 125,585,803.78   30.63
  生物制品 
      32,054,584.26  23,587,151.70 26.42 31,691,120.62  22,933,777.18   27.63
  合计   
      244,188,948.19  184,457,163.86 24.46 212,734,773.74 148,519,580.96  30.19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非募集资金以及以前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内使用的情况。
  四、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公司2001年度报告预测比较:
  上半年度,由于公司2月份停产检修一个月,导致大部分经济指标未能实现计划进度。
                       单位:(万元)
  指   标  (全年)计划  实际完成   进 度
  固结磨具收入   8330     2099    25.2%
  涂附磨具收入   12965     4039    31.2%
  生物制品收入   8500     3205    37.7%
  树脂切割产品收入 9200     4343    47.2%
  出口额      15000     7128    47.6%
  总销售收入    55095    24419    44.3%
  销售总成本    43152    21393    49.6%
  管理及财务费   7736     3773    48.8%
  五、下半年计划  
  经过上半年的内部体制改革与管理整顿,公司实现了与控股股东的“五分开”,提高了公司对各项管理目标的控制力,下半年公司将按照原定的年度经营方针,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以降低成本,增加收入,逐步摆脱困境,确保全年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主要措施有:
  1、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涂附磨具主要增加柔软布、混纺布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固结磨具主要是进一步提高高端产品的产销量。
  2、狠抓产品质量、交货期,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在销售系统推行“ERP“,一方面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反映速度,另一方面,确保物流畅通,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4、进一步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努力降低消耗。
  5、做好资产清理清查工作,特别是对应收帐款的回收工作,下半年二年以上帐龄应收帐款的回收需不少于2000万元。同时对一些无效长期投资进行清理变现。
  6、加快公司资产重组的步伐,争取今年内有实质性进展,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到位,公司第三季度经营形势将有所好转,经营业绩增长,估计亏损额会有所减少。
  六、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及解释性说明的说明
  对于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中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加解释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认为:截止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白鸽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欠本公司款项164,546,292.85元,占其它应收款余额的70.5%,占资产总额的13.87%,按照公司对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计提该关联欠款的坏账准备,将影响公司利润34,657,143.83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大股东欠款一事非常重视,一方面分析了该欠款的形成原因,并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欠款,另一方对大股东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并一直保持与大股东的有效协商,近期内,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将直接为本公司生产服务的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动力、电力、工程三个分公司由本公司租赁经营,待时机成熟,双方再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此资产抵充大股东所欠本公司的款项。
  关于公司自成立以来,因历次配股、送股以及股权转让造成的股本变动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事宜,报告期内未按计划办理完毕,原因是因涉及时间较长、人员较多,相关资料收集非常困难。现基本资料还在收集中,预计年内可望办理完毕。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 公司治理
  1、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通过决议,并与控股股东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两个月的实施,实现了与控股股东的五分开,达到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标准。
  2、200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修改了《公司章程》增补了两名独立董事。
  二、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1988年4月及6月,原中国银行郑州分行分别与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第二砂轮厂签订两份政府混合外汇贷款合同,约定根据中行和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签订的协议,由中行向第二砂轮厂分别提供加拿大政府混合贷款953万美元和331万加元等值的美元贷款。其中,甲类贷款(买方信贷)占70%,乙类贷款(政府贷款)占30%,甲类贷款还款期限为10年,乙类贷款还款期限为40年,郑州电缆厂(现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贷款提供担保。截止2001年9月20日已到期,本息合计1,648,425.16美元(折合人民币13,663,796.16元)因未偿还,2001年11月6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履行偿还责任。2002年6月2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本息1648424美元(利息计算至2001年9月20日), 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债务负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78328元人民币由公司负担。公司已提足借款利息,截止报告日尚未执行。
  此项诉讼将为公司增加78328元人民币的诉讼费以及自判决生效日至还款日的利息费用等期间费用。
  2、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于2002年4月3日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公司自1997年6月至起诉日累计欠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货款5979013.77元,逾期利息1345277元,共计7324290元,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公司已应诉,截止报告日仍在诉讼之中。
  3、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简称“二砂深联”)因为中国磨料磨具进出口联营深圳公司担保引起的应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的债务合计2,586万元于2001年11月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二砂深联公司分6年共代原借款人偿还人民币1600万元,即2001年还款300万元,从2002年至2006年每年等额还款人民币260万元,免除其他债务,由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间二砂深联如有任何一期还款逾期3个月未付,且白鸽股份公司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代为偿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全额恢复原有债权,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二砂深联公司已于报告截止日偿还了应履行的到期债务。
  四、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收购兼并事项。
  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母公司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生产供应协议》,根据此协议,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服务,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制定。主要内容如下:
  1、转供水协议: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用水,按实际用量每月结算,并于次月5日前结清。
  2、转供电协议: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用电,按实际用量每月结算,并于次月5日前结清。
  3、转供汽协议: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用煤气、蒸汽、天然气,按实际用量每月结算,并于次月5日前结清。
  4、辅助材料、备品备件供应协议: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部分生产用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结算价格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备品备件价格表》执行,于次月5日前结清。
  5、劳务供应协议: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劳务,结算价格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材料劳务价格表》执行,并于次月5日前结清。
  2、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丹宝利酵母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能源、原材料供应协议:东糖集团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丹宝利酵母有限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和其他生产原料,在保证广东丹宝利酵母有限公司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供应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
  3、购销货物
  金额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02年上半年  2002年上半年
  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原材料     市价    346.44      9.05%
  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水、电、气   市价    699.09     100.00%
  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维修费     市价    31.96     100.00%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原材料     市价    555.15     100.00%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水、电、气   市价    298.93     100.00%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市价    362.52      11.31%
  4、关联往来
  企业名称        款项内容      期初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帐款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5.89  0.98%  100.75  0.33%
  其它应收款   
  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往来款 16,454.63 70.50% 14,279.98 70.57%
  预付帐款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700.00 31.47%  1650.06 45.59%
  应付帐款
  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原材料  381.86  3.57%   402.98  3.80%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电、汽   57.19  0.54%   
  其它应付款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丹宝利权益  527.21  2.65%   527.21  2.65%
  六、重大担保合同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为下列单位提供担保: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金额
  1、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30479万元
  2、郑州白鸽树脂磨具厂         人民币 160万元 
  3、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       人民币1080万元
  4、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        港币200万元
  5、南召金刚石工具厂           人民币65万元
  本公司为下列单位提供反担保
  1、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      人民币500万元  
  (深圳市二砂深联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为一年;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就此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我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保证反担保。该贷款事项为分批逐次贷款,截至2001年12月底实际已发生贷款为132万元。)
  注:1、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公司的互保单位;
  2、以上担保事项均为连带责任担保,并经董事会研究同意。上述经营单位目前营业状况尚可,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将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节、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会计报表附注
  一、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二、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由于2002年上半年白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了实质性的业务活动,根据财政部财会二字文的有关规定,将白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纳入2002年上半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影响期初长期股权投资2500万元,其他应付款500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2500万元。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 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四、公司章程文本;
  五、其他有关资料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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