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2006-04-15 06:35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作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
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关于200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所述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合同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
易的定价政策合理,体现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2、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合同签订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公司关于200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所述的全部关联交易行为。

                      独立董事(签名):
              瞿宝元   任祖武   王忠明  白暴力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