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清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8-08 06:50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蓝星清洗    公告编号:2003-019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8月5日下午在北京公司六楼会
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九名,实到六名,董事杨季初已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罗飞、
张建军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特授权董事裴仲科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冰因出差未能参会
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陆韶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同意因工作调整,董事裴仲科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张皓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经董事长陆韶华先生提名聘任葛方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葛方明先生提名聘任裴仲科先
生、刘丹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同意公司与北京空港工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入驻空港工业区用地协议》;
    入驻位于北京空港工业区B区裕路东侧工业用地,总占地28167.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
地26262.4平方米,市政代征地1905.4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定桩面积为准);总地价款940.35
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用地价格(包括征地费、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安置费、市政配套
费)为人民币345元/平方米,市政代征地价格为人民币180元/平方米。付款方式分二期,协
议生效15日内,支付总额50%,计470.175万元;协议生效90日内,公司与北京顺义区国土资
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该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支付剩余
50%地价款,计470.175万元。
    四、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西固支行申请1100万元短期贷款、建设银行西固支行申请1000
万元贷款,用于购卖原材料及补充生产流动所需资金议案。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八月五日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原件;
    2、本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原件;

    附:公司新聘高管人员简历
    葛方明,男,4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董事、兰州生产基地
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裴仲科,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
生产基地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丹宁,女,49岁,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工程师,曾任兰州日化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
书记,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科技办处长、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分管办处长,蓝星商社
副社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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