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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白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02-10 06:43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ST白鸽     公告编号:2004-05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董事时青厦、胡爱丽因公务未能到会,胡爱丽董事委托
史占勇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分别由董事蒋蒙宁、董事长刘先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
事审慎研究,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推举刘先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推举胡爱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
    二、聘任周林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张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部分董事提议,拟对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作如下修改:
    制度第三条"薪酬原则:董事、监事的薪酬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及
风险等。"
    拟修改为"津贴原则: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综合考虑董事、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及风
险等。"
    制度第四条"薪酬标准:董事、监事的薪酬以津贴的方式发放。其中董事长年津贴为 6万
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4万5千元,董事会秘书年津贴为4万5千元、执行董事及监事会主
席津贴为每人每年3万6千元、非执行董事及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万8千元,以上津贴按月发放
;"
    拟修改为"津贴标准:董事长年津贴为 肆万捌千元;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主席津贴为
每人每年叁万陆千元;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壹万捌千元。以上津贴按月发放。"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       简    历
    刘先超,男,1951年11月出生,1970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曾任郑州市集中供热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总经理
、党委书记,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爱丽,女,1963年6月出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
职称。曾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生产经营处副处长、处长,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
经理。现任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周林森,男,195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郑州市热力
总公司热力一厂厂长、热网管理处副处长、西区热网管理处处长,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
兼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兴隆热电厂厂长,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建华,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白鸽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企划处副处长,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处处长,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经营处处长。现任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
    附件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先超
    委  员:时青厦  胡爱丽  蒋蒙宁  史占勇  张永振
       朱永明  路运锋  徐强胜
    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朱永明
    委  员:胡爱丽  史占勇  路运锋  徐强胜
    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先超
    委  员:时青厦  胡爱丽  蒋蒙宁  史占勇  张永振
       朱永明  路运锋  徐强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徐强胜
    委  员:刘先超  胡爱丽  史占勇  朱永明  路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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