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05-011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度股东大会于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以 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于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9:00在湖州国际大酒店十八楼会 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单建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股份 46,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7%,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东1人,代表股份 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东18人,代表股份45,9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33%。每项议案均以书面记名方式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度报告和摘要〉及其公开披露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修改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修改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纲要〉修改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银行借款方案〉的议案》 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合格。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办法,选举结果: 单建明(董事):同意46,55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1.17%; 沈建军(董事):同意51,385,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11.68%; 许瑞林(董事):同意51,385,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11.68%; 王仲明(董事):同意43,985,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95.59%; 潘玉根(董事):同意41,385,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89.94%; 冯丽萍(董事):同意41,385,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89.94%; 赵建平(独立董事):同意46,018,75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01%; 俞建亭(独立董事):同意46,000,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 99.97%; 张 凯(独立董事):同意46,018,75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01 %。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朱雪花(监事):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徐伟峰(监事):同意46,012,5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200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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