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中标实业有限公司的意见
2003-08-19 06:48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标实业有限公司的意见
作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公司董 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收购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 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民用改装车辆生产领域的特许经营资格、专利技术、"中标"牌 商标等无形资产)及相关负债的资料,本人已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本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此项资产收购发表如下意见: 1、此项资产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本公司迅速进入环卫、环保及道路养护 机械设备领域,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使本公司的产业结构更加完善,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2、此项收购的标的系收购公司第二大股东中标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中标公 司目前占本公司15.83%的股权。本次交易以湖南湘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书" [湘资评字(2003)第038号]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定价,未 发现内幕交易,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3、同意此项资产收购。
独立董事签名:王忠明、白暴力 瞿宝元、任祖武
二OO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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