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股份:关于被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2005-07-22 06:33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白鸽股份       公告编号:2005-10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现就本公司被现股东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简称热力公司)因法院裁定构成收购的事项,提示
公告如下:
    一、基本事由
    自2003年9月份起,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白鸽集团)为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或其它
债务,陆续向热力公司借入资金。2004年12月13日,热力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白鸽集团偿还经双方核对确认的11,300万元。2005年1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
达(2004)豫法民二初字第41号《民事调解书》:白鸽集团同意偿还全部欠款。约定还款期
到期后,白鸽集团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05年1月19日经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申请,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以(2005)豫法执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所有的登记在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下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
61,106,432股。但因被执行人未按照通知要求履行义务,2005年5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2005)豫法执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登记在
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下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1,106,432股,用于清
偿所欠债务。郑州市万嘉资产拍卖公司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委托分别进行了三次拍卖:
第一次:200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A2版发布《拍卖公告》,于2005年6月1日上午在郑
州市嵩山饭店5号楼6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拍卖会,起拍价1.98元/股,由于无人参加竞买而宣布
流拍;第二次:2005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A2版发布《拍卖公告》,于2005年6月16日上
午在郑州市嵩山饭店5号楼6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拍卖会,起拍价1.86元/股,由于无人参加竞买
而宣布流拍;第三次:200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A2版发布《拍卖公告》,于2005年
6月30日上午在郑州市龙源大酒店3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拍卖会,起拍价1.68元/股,由于无人参
加竞买而宣布撤拍;三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宣布流拍。2005年7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
法院下达的(2005)豫法执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为:将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的登记在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名下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1,106,432股
按第三次拍卖保留价每股1.68元抵偿给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2005年7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送达
了(2005)豫法执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同日,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白鸽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就此事件通知了本公司。
    二、事件结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次裁定执行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92,536,432       34.34%
    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68,181,818       25.3%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成为股东名册中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由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为郑州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属的全资国有企业,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州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本公司股份仍然为92,536,43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34.34%,与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前相同。
    在本次持股变动前,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31,430,000股,持股比例为
11.66%。本次持股变动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将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92,536,432股,持股比
例为34.3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的
增持,构成对本公司的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的申请。
    三、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背景资料
    公司名称: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注册资金:壹仟柒佰玖拾捌万元
    注册号码:郑工商企4101001200527-1/1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主营集中供热、联片供热、供热管网维修、供热服务;
    兼营热力站及庭院管道设计、施工、技术咨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豫国税中原国字410102170031205号
    豫地税郑字41010217003120--0140112575号
    通讯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邮政编码:450052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