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3-04-30 05:5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数192,449,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立平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决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全票通过了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和2003年财务预算方案。
  二、全票通过了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2年实现税后利润4129.12万元,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416.91万元,提取税后利润的5%为法定公益金共计208.45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649.06万元,2002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152.82万元。2003年集团公司计划启动东扩计划和学府国际城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因此集团公司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全票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全票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全票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树勤女士进行了法律见证,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之事实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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