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健A: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003-07-03 06:49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科健 公告编号:2003-008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3年4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判令依法免除本公 司对中国爱地集团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担保责任,近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回 证,此案拟定于2003年7月10日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00年9月30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爱地集团公司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 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给中国爱地集团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用 途为深港菜蓝子工程,定向用于冷藏批发和滩涂养殖工程,借款期限从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本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还款资金的还款日为止,即从2000年9月28日至2006年9月28日。本公司于 2000年9月30日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同意为中国爱地集团公司向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国家开发银行向爱地集团公司发放款项后,爱地 集团公司并未将上述5000万元贷款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用途,而是将其中2110万元用于偿还其 1995年的贷款,其余资金皆用来支付银行贷款本息或其他用途。为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本公 司委托北京市正合律师事务所、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代理本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依法免除本公司对上述贷款的担保责任。 本诉被告一国家开发银行于2003年5月27日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 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如果法院判决免除本公司对上述50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本公司将解除相应金额的或有 负债;如法院判决本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等对外担保的或有事项将计入预计 负债,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当期损益。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诉状》; 2、《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3、《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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