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海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8-20 06:32   


证券代码:000925    股票简称:浙大海纳     公告编号:临2005-25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薛卫国先生因病未参加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贺武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贺武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大学企业集团公司控股有
限公司推荐杨启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提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意见。(个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杨启基,男,1942年3月10日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杭州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历任浙江大学材化学院研究员,浙江大学半导体材料研究所、高纯硅国家重点实验室、
浙江大学半导体厂党支部书记,浙江半导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杭鑫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王成剑先生提名,现聘任胡桂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贺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
    上述公司高管人员提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意见。(个人简历附后)
    胡桂馥:女,194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1968.8-1972.12就职于天津大学;1973.12-1998年8月就职于浙江大学;1987--1989年北京经
济管理学院在职进修班;1993.4-1998.11就职于香港富春有限公司;1998.12-1999.6就职于
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99.6-2003.6 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
人;2003.6--2005.8 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我们作为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杨启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杨启基先生的个人简历和任职资格,我等认为:杨启基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
;其工作经历和目前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作。且
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 振 海
                                     萧 志 东
                                     唐 国 华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等作
为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参加会议且查阅了有关规定后,现作
出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胡桂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其工作经历和目前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高管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作,其提名程序也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丁 振 海
                                     萧 志 东
                                     唐 国 华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