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欣 达: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2005-09-19 07:15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认为该方案
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该方案的顺利实施将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的制度性差异,使流通
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运作,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方案表决和实施过程中,将采取
多种措施更好地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方案的表决采用各类股东分类表决的方式,须经参加
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为股东参加表决提供网络投票系统,并实施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操作程
序,有效地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赵建平
                                俞建亭
                                张 凯
                            2005年9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