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认为该方案 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该方案的顺利实施将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的制度性差异,使流通 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运作,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方案表决和实施过程中,将采取 多种措施更好地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方案的表决采用各类股东分类表决的方式,须经参加 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为股东参加表决提供网络投票系统,并实施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操作程 序,有效地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赵建平 俞建亭 张 凯 2005年9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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