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白 鸽: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003-03-28 06:52   


股票代码:000544       股票简称:ST白鸽       公告编号:2003-003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规定,现就公司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的诉讼一事公告如下:
    一、诉讼情况
    2003年1月6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就与河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向河南
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03年4月18日开庭审理此
案,本公司因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而作为第二被告参加诉讼,2003年3月25日,本公司接到法
院传票。
    二、基本案由
    1993年5月26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与河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签订了金额为380万美
元的借款合同,第二砂轮厂(1993年12月1日改制为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
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截至1994年12月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实际向河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
司提供贷款3393479.44美元。借款到期后至今,河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尚有2689960.8美
元本金及相应利息逾期不能偿还。
    三、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河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清偿借款本息暂计人民币29726928.18元;
    2、判令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本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与各方接触,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积极
做好应诉准备。关于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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