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公告
2001-08-29 17:4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公告

  一、股份转让概述
  经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356号裁定书裁定,武汉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6577.46万股法人股中的1536万股过户给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其对红桃开集团所负债务,抵债金额3533.67万元,折合每股人民币2.30元。本次股份过户后,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152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8%;武 汉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041.46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9%。
  二、股份转让前、后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前,本公司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1  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16        24.01
2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577.46      23.87
3  武汉城市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396.16       8.69
4  武汉科尼尔技术有限公司     1867.84       6.78
5  武汉庙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1781.76       6.47
  本次股份过户后,本公司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1  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52       29.58
 2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41.46     18.29
 3  武汉城市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396.16      8.69
 4  武汉科尼尔技术有限公司      1867.84      6.78
 5  武汉庙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1781.76      6.47
  三、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本公司查询,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内均未买卖东湖高新已流通的股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8日

            武汉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减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356号裁定书裁定,本公司将持有东湖高新6577.46 万股法人股中的1536万股过户给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本公司对红桃开集团 所负债务,抵债金额3533.67万元,折合每股人民币2.30元。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东湖高新法人股5041.46万股,占东湖高新 总股本的18.29%。
  三、本公司与红桃开集团不存在产权关联关系。
  四、经公司查询,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内均未买卖东湖高新已流通的股票。
  五、公司没有签署禁止或限制本次股份过户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也不存在任何限制本次股份过户的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
  特此公告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8日
                     
            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增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部分法人股 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356号裁定书裁定,武汉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东湖高新6577.46万股法人股中的1536万股过户给本公司,抵偿其对本公司所负债务,抵债金额3533.67万元,折合每股人民币2.30元。
  二、本次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东湖高新法人股8152万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的29.58%。
  三、本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注册地为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35号,法定代表人为谢圣明先生。本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化工、机械、电子、纺织、新材料、办公自动化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广告策划与代理;组织红桃开生血剂的制造及销售。
  四、本公司与武汉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产权关联关系。
  五、经公司查询,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内均未买卖东湖 高新已流通的股票。
                        红桃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8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