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热电: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4-12-31 05:34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04—临029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2004年12月17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04年12月3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成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六人
,参与表决董事九人。其中:董事贺伟民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征先生对本次
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董事孙江霖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宗珍女士
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吴革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
事于雳女士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4年度核销破产企业应收帐款的议案;
    根据民事裁定书(2000)兵八民破字第一号的裁定,新疆石河子八一糖业有限
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已无法偿还所欠我公司电热费,因此我公司现经过清理,决定
在2004年度对新疆石河子八一糖业有限公司所欠电热费进行核销。其中2,286,9
14.09元我公司在往年已全额计提坏帐,将不影响我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其余34
2,056.31元本公司上年已按6%的比例计提了坏帐准备,将会造成本公司本年度利
润总额减少321,532.93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5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新疆恒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9.26%的股权
转让给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63.1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成锋董事长、牛玉法董事在新疆天富电
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贺伟民董事、王征董事分别在新疆天富电
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上市规则(2004修订)》
的规定,对本项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将所持参股公
司股权转让的经济行为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30日